关于加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通告(第十七号)

2020-08-28 17:01:46 293

  按照自治区防控指挥部《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风险等级调整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》(内防指电〔2020〕16号)、《关于将浙江等省市移出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通知》(内防指电〔2020〕17号)和市防控指挥部《关于加快推动三产服务业相关行业恢复运营的通告》(赤防指字〔2020〕59号)要求,为加快推动全旗企业全面复工复产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  一、取消企业《疫情防控方案》备案审批在先、企业开工复工在后制度、用工管控制度(湖北省、国外境外来翁返翁人员除外)约束限制,企业在制定周密《疫情防控方案》并严格执行的基础上,可自行复工复产。
  二、全旗博物馆、文化馆、图书馆、影剧院、歌舞厅、公共浴场(室)、足浴店、室内游泳馆、保健推拿、美容院、体育健身场馆、农村集贸市场,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,可自行恢复运营。
  三、全旗范围内各类文化和旅游场所(企业),在落实好“外防输入”措施,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,可自行恢复运营。教育、培训等行业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。
  四、复工复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严格落实防护措施,做好体温检测、消毒通风、限制人流等工作,确保安全规范有序恢复运营。
  五、全面推行使用“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电子健康码”,除湖北省、国外境外来翁返翁人员外,全旗居民、外来务工人员可使用微信搜索“健康赤峰”公众号或网上扫描“蒙速办”二维码申领健康码,持有绿色“健康码”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后可直接上岗,并可凭绿色“健康码”正常出入居民小区、复工、复学、出行,不再进行隔离观察。此前办理的工作证、通行证等继续有效,“双证”核验继续开展,并取消夜间门禁限制。
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翁牛特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年3月19日